一、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元。
-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财产租赁收入扣除费用范围和顺序包括:税费+租金+修缮费+法定扣除标准
关于“次”的规定: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适用税率
-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 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出租的住房,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按次计税:
- 每次(月)收入额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月)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800]×20%
- 每次收入额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项目-修缮费用(800为限)]×(1-20%)×20%。
感谢您对本文的关注,如需要及时收到凤凰牌老熊的最新作品,或者有相关问题探讨,请扫码关注“凤凰牌老熊”的微信公众号,在公众号里留言或者回复,可以尽快处理,谢谢。
本文欢迎转载,转载时请注明本文来自 微信公众号“凤凰牌老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