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税率一览
税率 | 适用情况 |
---|---|
5%~45%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 | 工资、薪金所得;对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5%~35%的五级累进税率 | 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对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 |
20%的比率税率 |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
二、 减征和加成征税规定
- 【减按低税率征税的特例】 个人出租居住房屋——自2001年1月1日起,个人出租房屋减按10%税率;
- 【税额减征】 稿酬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30%。
- 【税额加征】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加征——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以上有加成征收,即20000元至50000元,税率30%,50000元以上,税率40%;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解释】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也需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
【说明】之前新闻发的LP合伙人的至暗时刻文章,其实个人所得税已经明确规定按照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因此税务机构进行纠正,有权进行税费进行补征补缴.
四、应纳税所得额的其他规定
4.1 捐赠的扣除
- 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以及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 自2001年7月1日起,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4.2 资助的扣除
个人的所得(不含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用于对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可以全额在下月(工资、薪金所得)或下次(按次计征的所得)或当年(按年计征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4.3 其他扣除
按照最新个人所得税法税延养老保险、赡养老人、教育子女也可以在税前扣除。税延养老保险税前扣除上限为月工资的6%或者绝对值1000元.
实际税延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了个人减税,增加养老所得的一种政策红利,通过各种精准计算,原先承受的税费越高,享受的税延政策红利越多.通过合计计算可以得到这个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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