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兼营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项目】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与非应税项目】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种、税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注意】做电商销售的童鞋,要注意不同税率的区分计算,。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否则存在偷税漏税行为

二、混合销售

概念: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
特点:销售货物与提供营业税劳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基本规定:按企业主营项目的性质划分应纳税种。一般情况下,交纳增值税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交增值税,交纳营业税为主的企业的混合销售交营业税

特殊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1)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举例】
买空调连带空调安装,买电脑连带电脑维修等

【案例1】

某机械厂(一般纳税人,兼营运输业务)销售机械收取机械款(含税)20000元,给其他单位运货收取运费200元,并为此业务购买汽油,则该项业务的销项税金为20000/(1+17%)×17%=2905.98(元),兼营收取的200元运费缴纳营业税。在此种情况下,制造机械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但是购买运输汽油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案例2】

某机械厂(一般纳税人,兼营行业咨询)销售机械收取机械款(不含税)200000元,给其他单位做行业咨询收取咨询费4000元,为生产机器和咨询发生电费,发票注明价款6000元,增值税进项税1020元,该项业务的销项税金为200000×17%=34000(元),兼营收取的4000元咨询费缴纳营业税。在此种情况下,发生电费中用于制造机械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但是用于咨询的进项税不能抵扣。可抵扣进项税=1020×200000/(200000+4000)=1000(元);不可抵扣进项税20元。

【案例3】

某制药厂5月采购原材料发生进项税20万元,其中直接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3万元,难以划分征免用途的进项税8万元。当月应税项目销售额40万元,免税项目销售额10万元,当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是8×[10÷(40+10)]+3=1.6+3=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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