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做支付的人来说,税是资金流设计和实现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如何计税,怎么计税,都需要对税法有深入的了解。这一期龚老师带大家了解税法。
一、主题分享
1.税法的概念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1.1 税收的内涵
-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 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 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1.2 税收的外延
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形式特征。
税收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
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2.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的规定。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
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原则。
【举例】个人所得税法中对劳务报酬所得畸高的实施加征的规定,对所得高的提高税负,量能课征,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释义】税收法定原则决定了,任何机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擅自增加税收,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神圣不可侵犯。
实质课税原则:
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举例】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实质课税原则。
【释义】例如我们常说的房价阴阳合同,演员的阴阳合同,税务机关有权进行重新核定,如果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可以认定为存在偷税行为。
法律优位原则:
也称行政立法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释义】与上面所说的税收法定原则互相映衬,强调了税收法定原则的具体内涵,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即新法实施后,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举例】从2009年5月起,我国开始对卷烟在批发环节征收消费税,税率为不含增值税销售额的5%。假定在2010年,某卷烟批发企业被查出其2008年隐瞒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如果该企业被追征了5万元的消费税,这样处理,违背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按照法律不溯及以往原则,2009年5月以前发生的销售额按照原法规定是不征消费税的,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
可以总结为如下2点: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实体从旧举例】——如“税收不溯及以往” 【程序从新举例】2001年5月起实施的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全部账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按照程序法从新原则,不论是企业2001年5月以后开设的银行账号还是以前开设沿用下来的,现存的经营用的银行账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
-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
【举例】纳税人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的税款后,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才能受理纳税人的复议申请,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3.税收的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沟通:
【主体】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 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义务不对等。
【客体】即征税对象。
【内容】是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灵魂。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税收法律事实分为税收法律事件和税收法律行为。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平等的,对权利享有者的保护就是对义务承担者的制约。
4.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1.总则
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2.纳税义务人
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 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与纳税人紧密联系的两个概念是代扣代缴义务人和代收代缴义务人。
3.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4.税目
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反映征税的具体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
5.税率
指对征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额度。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
税率 | 说明 | 应用税种 |
---|---|---|
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 - | 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等。 |
定额税率 | 按征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规定固定的税额 |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
累计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 | 把征税对象按数额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将纳税人的征税对象依所属等级同时适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再将计算结果相加后得出应纳税款。 | 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和个体、承包项目 |
累计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 以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若干级距,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距的,对超过的部分就按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 | 土地增值税 |
如下就是我们常见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表
5.税收立法
6.税法体系概述
税法体系就是通常所说的税收制度。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可按构成方法和形式分为简单型税制及复合型税制。
我国税法分类主要有四种分类方法:
- 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 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 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对流转额课税的税法,对所得额课税的税法,对财产、行为课税的税法和对自然资源课税的税法及特定目的税法。
- 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实体法体系和程序法体系两大部分构成,包括:
1.税收实体法体系
我国现有税种除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发布实施外,其他税种都是经全国人大授权立法,由国务院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实施。这些税收法律、法规组成了我国的税收实体法体系。
2.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除税收实体法外,我国对税收征收管理适用的法律制度,是按照税收管理机关的不同而分别规定的。
- 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
- 由海关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及《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个时期共五次重大的税制改革:
- 1950年1月,新中国税收制度建立。
- 1958年简化税制改革。
- 1973年简化税制改革。
- 1984年国营企业利改税和全面改革工商税制。
- 1994年全面改革工商税制。
- 2003年以来,现阶段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的12字基本原则是:“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
- 基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各税种改革
- 加强和改善民生的税制改革
- 统一税法适用的税制改革
- 依法治税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7.税法立法权
1.立法权可以给予某级政府,行政上的执行权给予另一级——我国的税收立法权的划分就属于这种模式。
2.中央税、中央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
3.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不能层层下放。
8.税法执法权
包括税款征收权、税务检查权、税务稽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其他税收执法权。其中最重要的是税款征收权。
1.“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并有不同的征收机关与之对应。
2.现行税务机构设置是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近期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进行了机构合并,也是实现了权利的集中管理。
3.税收征管范围划分:目前,我国的税收分别由财政、税务、海关等系统负责征收管理。
9.增值税
9.1 概念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关键字】含应税劳务、流转税
我们将生产的流转流程绘制如上图
【释义】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资本论
9.2 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有商品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9.3 类型
增值税按对外购固定资产处理方式的不同可划分为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生产型】特点:课税基数大体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统计口径,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优点:保证财政收入
【收入型】特点:课税基数相当于国民收入部分,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只允许扣除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部分。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
优点:是一种标准的增值税
【消费型】特点:税基数仅限于消费资料价值的部分,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
优点:我国在2009年实行了增值税的全面“转型”,我国增值税由过去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鼓励投资、税制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简化征纳计算,提高征管效率
9.4 增税范围
(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 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其他特殊规定
-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 避孕药品和用具;
- 古旧图书;
-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
对宣传文化事业实行增值税优惠的规定
党报党刊、政府及政府组织报刊、中小学课本、少年儿童报刊、少数民主文字出版物、盲文书刊、五个民族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的出版物等特殊出版物先征后退。县以下新华书店免增值税;新疆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新华书店先征后退。
2008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和批发、零售有机肥产品免征增值税
- 转让企业全部产权
- 从事热力、电力、燃气、自来水等公用事业的纳税人收取的一次性费用
- 代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费用
- 代办保险、汽车销售
- 销售及开发软件
【重点】不征收增值税: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技术服务费、培训费。 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
印刷企业征收增值税的适用项目及税率
- 印刷企业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行为,按货物销售依照图书报刊杂志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 接受出版单位委托;
- 自行购买纸张;
- 印刷有统一刊号(CN)以及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序的图书、报纸和杂志。
不同时符合条件的按照加工劳务的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
纳税人销售额未达到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 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
- 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
-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
所称销售额,是指不包括其应纳税额的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类纳税人在税款计算方法、适用税率以及管理办法上都有所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
基本划分标准
【年销售额的大小】
- 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 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上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
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会计核算水平】
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小规模生产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帮助建立会计账簿,只要小规模企业有会计,有账册,能够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年应税销售额不低于30万元的,可以申请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特殊划分标准】
-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指自然人)
-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 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指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非增值税纳税人)
【资格认定权限】
-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权限,在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
- 除国税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9.5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基本规则
小规模纳税人以外的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资格认定。
1.向谁申请
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均应向其机构所在地(县、市、区)国家税务局或者同级别的税务分局(简称认定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2.申请时间
- 新开业的纳税人,可在办理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P40)。
- 已开业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
- 主动申请认定:在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申报期(月份或季度)结束后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 被动通知认定: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在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 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 可做“一般”或“小规模”选择性认定的纳税人,即使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也须申请“认定”或“不认定”,并得到“认定”或“不认定”批准。
- 相关规定
- 纳税人自税务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主管税务机受理申请的当月起),按税法规定计税并按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 除国家税务总局领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 主管税务机关可在一定期限内对下列新任定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实行辅导期管理:
- 小型商贸批发企业——辅导期管理期限3个月;
-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企业(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辅导期管理期限6个月。
- 辅导期纳税人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9.6 我国增值税税率和税收率的基本规定
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和一档低税率,此外还有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
【重要提示】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税率不会涉及13%,只可能是17%的基本税率或3%的征收率。
【最新更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部分产品增值税税率下调为16%,根据税收规则,执行前依然沿用17%,执行后发才能使用16%税率。
9.7 其他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规定
【提示】现行实际工作中,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涉及两种情况:3%、减按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使用征收率,涉及三种情况:4%、6%、4%再减半。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和认定非常重要,请大家务必要背熟,并牢记在心。
能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就是看是什么划分,也就是为什么一些小的旅行社无法开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
二、Q&A
Q1:契税税率为比例税率,固定资产转让和赠予时税率是否相同,交易价格,市场价格,评估价格可能都不相同,应该基于哪个价格计算?
BZ:契税税率是相同的,以交易价格作为税基计算;但是交易价格如果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则会由税务机关重新核定价格计算;
例如我们机场申报关税,如果提供不了购物小票,那么就会以海关的核定价格计算税率;
例如有人买了个cpu,忘记申报散热扇,这时候散热扇会以海关的价格表核定,并依法处以税收罚款
Q2:赠予的时候,交易价格为零吧,那赠予的时候是不是就不能按交易价格算了?
BZ:赠予时,不按照交易价格,按照核定价格
比如阿里巴巴抽奖,送一个洗衣机。这台洗衣机,阿里巴巴核定价格为5000元,则按照5000元计算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算依据。有可能这台洗衣机市场价2500,阿里巴巴说价值5000,那就是5000了。遵循实质课税原则
Q3:3%和6%专票的差异?
BZ:营改增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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