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我分享的主题是“保险业务收付管理系统”。从业务层面讲解保险公司业务收付管理系统。

大家首先需要对保险公司的保险业务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1.保险业务

保险公司的业务可以分为几个部分:承保业务、理赔业务、再保业务。

1.1. 承保业务

承保业务是保险公司入口,是指保险人(保险公司)承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协商,签订保险保险合同,出具保险单的过程。在保险业务中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保障服务,在约定事故发生时,承担经济补偿,投保人支付服务费用即保险费给保险公司。

在保险业务中参与的角色以及提供的服务如下:

发起 接收 事项
保险公司    投保人    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保险服务,投保人支付保费;
经纪人    保险公司    经纪人向保险公司提供经纪服务,保险公司支付经纪费;
代理人    保险公司    代理人向保险公司提供代理服务,保险公司支付代理手续费;
公估公司    保险公司    公估公司向保险公司提供评估和鉴定服务,保险公司支付查勘费;

1.2. 理赔业务

理赔业务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现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的过程。

在理赔业务中参与的角色以及提供的服务如下:

发起 接收 事项
保险公司    投保人    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保险服务,支付赔款的过程
专业理赔服务公司(调度、查勘)    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向专业理赔服务公司支付理赔费用。

1.4. 再保业务

再保业务是为了分散和转移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自己承保的风险责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向其他保险公司在进行投保的过程。包括再保分入、再保分出,保险公司承接上游保险公司的再保业务是再保分入,保险公司分保给下游保险公司的再保险业务是再保分出。在再保险业务中,分出风险的保险公司为分出公司,接收风险的保险公司为再保接收人。

再保业务中参与的角色以及提供的服务如下:

发起 接收 事项
再保接受人   分出公司   再保接受人向分出公司提供保险服务,分出公司向再保接受人支付分保保费,分出公司向再保接受人收取分保手续费。

2.收付系统

2.1与其他系统的关系

在整个保险公司业务系统中的位置:收付系统一般处在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的中间,同时为双方系统提供接口,作为业务流程和财务金额记账的中间桥梁。

发起 接收 事项
业务系统   收付系统    提供收付接口,业务端数据审核通过后送收付产生应收应付数据
财务系统    收付系统    会计凭证,送财务接口

2.2.整体介绍

收付系统的业务目的,对业务系统产生金额和费用进行整体管理,进行收付费的核销和会计核算处理。

收付系统需要完成的功能主要包括功能:

  1. 送收付并应收应付挂账: 接收业务数据,并对业务数据按照权重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生成应收应付凭证科目。
  2. 收付核销处理: 按照银行实际到账,并对业务数据进行销账处理,按照收付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生成实收实付凭证科目。
  3. 送财务接口:在每个会计期末将应收凭证科目、实收凭证科目,送财务接口。

整体数据流转结构如下:

2.3.送收付并应收应付挂账

由于不同的业务所产生的应收数据有差异,所以在收付系统中设置不同的收付接口。目前我所在保险公司会将满足分保条件的保险业务进行业务。所以在原保险出单时,核赔通过时,同时会按照再保合约安排再保,生成再保数据,即,保单出单时:除了产生对应的原单应收应付数据,还会产生再保的应收应付数据。

1. 承保业务的送收付接口

保单出单时将承保业务产生的保费和手续费送收付, 保单应收应付接口:

会计核算:生成一个承保应收应付凭证,会计核算保单相关保费和成本费用。

2. 再保分出应收应付接口

会计核算: 如果原保单分给多个再保接受人,每个再保接受人生成自己的再保应收应付凭证,会计核算分保保费,分摊费用,分保手续费。

3. 理赔业务的送收付接口

理赔的理算审核通过时将理算的赔款和理赔费用送收付, 理赔应收应付接口:

  1. 赔款理算 –> 理赔应收应付赔款
  2. 理赔费用理算 –> 理赔应收应付理赔费用 会计核算:生成一个理赔应收应付凭证,会计核算保单相关赔款、理赔费用。

4. 再保分出应收应付接口

  1. 赔款理算+分保合同 –> 再保应收应付摊回赔款
  2. 理赔费用理算+分保合同 –> 再保应收应付摊回理赔费用 会计核算:如果原保单分给多个再保接受人,每个再保接受人生成自己的再保应收应付凭证,会计核算摊回赔款,摊回理赔费用。

2.4. 收付核销处理

在业务上来说收付是财务人员在收到/支出对应交易对手(客户、经纪人、代理人、分出公司、赔款接收人等)的费用(保费、佣金、手续费、赔款等)的情况下,在收付系统中对相应的保单、批单、赔案、账单进行收付登记并编制凭证的过程。 一个保险业务都会经过分保,保险公司为了管理再保接收人,为每一个再保接受人建立了内部子账户,所有一个完整的资金流转会经历3次核算, 对应的账户设置和资金流转如下:

由于收付核销时不同费用销数的关注点不同、账户不同、操作权限不同,所以将业务系统产生的核销数据数据在不同的核销类型中处理。

  1. 保费销数:核销保费
  2. 佣金支付:核销手续费
  3. 赔款支付:核销赔款、赔款费用
  4. 分出再保结算:核销分保费、分摊费用、分保手续费、摊回赔款、摊回费用
  5. 内部划转:保险公司主账户和子账户之间的金额划转。

会计核算:以上不同的销数类型,在每种销数完成后,按照收付发生制产生对应的实收实付凭证。

2.5.送财务接口

一般会在每个会计账期期末,也就是关账期间,将本账期产生的所有应收应付凭证科目、实收实付凭证科目,将收付系统的科目送财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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