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2P简史

民间借贷在国内外都有悠久的历史。我国在西周时期就出现了宗族内部的无息借贷。即便在银行出现后,民间借贷也是一直存在的。 对于大部分的中低收入者和中小微企业,由于缺乏有效抵押物,他们很难从传统的金融机构中获取资金。 而民间的金融机构如地下钱庄,则可以通过各种关系了解到中小微企业的负责人和运营状况的丰富的信息,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来为这些人群提供资金。 民间借贷的特点是:

  1. 一般以血缘、地缘关系为基础,其影响力范围往往并不大。
  2. 规模不大,成零星分布,多数集中在人口众多、产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
  3. 虽然一直伴随着“高利贷”、“暴力催收”的负面标签,民间机构为了可持续发展,其违法犯罪的案例不多,不会危及社会稳定和统治者的权利。

这种方式作为正规金融体制外的补充,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在经济发展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 在政府机构因“救济”能力有限,对民间的低息甚至是无息借贷持支持态度,对高息典当、借贷进行了法律上的限制,对于借贷资金的范围与用途干涉不多。

1976年,孟加拉国的穆罕默德·尤纳斯(孟加拉国语:মুহাম্মদ ইউনুস,英语:Muhammad Yunus)在其研究的“小额贷款”和“小额金融”的理论指引下, 创建了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又名:格拉明乡村银行; 格拉明的意思为“乡区的”、“村庄的”), 提供贷款给贫穷的孟加拉国人。 2004年,超过6千6百万人在这计划下受惠。“小额贷款”和“小额金融”的理论受到全世界的关注。 2005年,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Zopa在英国伦敦上线,将民间小额借贷与互联网相结合,依靠互联网技术,让传统的熟人借贷实现了范围、空间和时间的跨越。zopa以新颖的运营模式获得社会与大众的广泛关注,注册会员从开始的300人飙升到2007年的14万,如今已发展成为英国最大的P2P借贷公司。 与此同时,美国的第一家网贷平台Prosper也于2005年上线。2007年Lending Club上线后,很快地在金融圈引起了轰动。 截止到2018年5月底,Lending Club已经吸引了2400万注册用户,完成了超过350亿美元的借贷。

2005年,联合国为了促进千年发展目标的实现,将该年定为“国际小额贷款年”,提出了“普惠金融”的概念,指在可负担的成本条件下,所有对金融服务存在需求的社会各阶层以及群体都有权利拥有有效的金融服务的权利。 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低收入人群等一系列弱势群体都应该是其服务对象。其目标是构建一个机会平等的金融体系。 2006年,尤纳斯与格拉明乡村银行一起荣获当年的诺贝尔和平奖,以“表扬他们在社会底层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努力”。

在国内, 2007年第一家有影响力的P2P公司拍拍贷在上海成立。2012年宜信推出宜人贷,并在2015年在纽交所上市,成为互联网金融海外上市第一股。 2015 年中国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社会主体均可以在金融服务体系中受益。 2016 年 1 月,普惠金融被纳入了“十三五”规划当中,构建普惠金融体系已经上升为国家级的发展战略。

P2P 网贷是指“Peer—to—Peer Lending ”,即“个人对个人的借贷”,其典型特征是不以银行等传统金融行业为媒介,而是借款人与投资者直接通过P2P平台完成无担保借贷,是一种满足于小微企业和个人金融需求的创新性金融服务模式。 P2P 运营公司通过互 联网和计算机技术搭建的P2P平台实现借贷双方资金的投融资,借贷双方在线进行匹配和相互借贷,具体体现为“个人对个人”的一种信贷方式。 其互联网线上运营模式成本低廉,减少了借贷成本,也有效降低了借贷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使得那些信用资质难以获得传统银行贷款的借款人的满足了资金需求,而投资者也能够获得相应的收益,金融服务和交易的范围得以扩大。 银行拒绝的小微企业和无信用卡人群也自然成为网贷市场的忠实拥护者。

二、P2P的业务流程

按照P2P平台在借贷过程中扮演的角色,我们可以将P2P平台的业务模式分为两种:

虽然P2P借贷平台的运营模式各式各样,但是它们的整体流程基本是一样的。
p2p workflow

  1. 投资者和借贷者要使用平台都需要注册账号、完善资料。
  2. 平台需要对投资者和借贷者进行审核。对投资者重点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对借贷者进行信用评估。 当前这两种评估都可以通过引入其他平台的能力来提供支持。
  3. 借贷者需要提出贷款申请,并由平台对其进行资格审核确认是否可以启动这个贷款项目。 同样的,这个审核可以是人工、线上或者借助第三方平台来进行。
  4. 审核通过后,项目被发布出来供投资者投标。
  5. 由于投资款项一般都比较大, 平台会要求投资者进行充值。投资者找到中意的项目后进行投标。
  6. 贷款项目一旦满足条件,如在给定的期限、凑齐足够的款项等,满足之后,平台一般还可以对该项目进行最后的放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借贷者得到资金,借款关系成立。
  7. 贷款者需要分期返还投资者本金加利息。同时投资者可将手头的债权转让出去。

如果贷款者无力偿还贷款,则告项目失败。此时,平台需要以事先商定好的赔偿方式,对投资者进行赔偿。一般而言,贷款者会事先将一部分钱作为风险备用金存在平台处,一旦出现拒还或者逾期返还现象,平台会从风险备用金内取出钱先行偿还给投资者。若风险备用金不足,平台只能自行偿还投资者剩余部分资金。目前存在的各大P2P借贷平台中,风险备用金所占份额均与贷款者信用等级有关,信用等级越低则需要交纳的风险备用金越高,同时信用等级低的项目,平台一般也只会与投资者商定仅还本金,从而减小亏本风险。

三、P2P借贷的特点

以下数据均来自“网贷之家”。

1. 成交量大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逐渐步入大众视野,P2P 网贷的成交量也日益走高,2017年3月当月成交量达到历史峰值2500亿人民币,此后虽然有下降,到2018年3月,月成交量仍然维持在将近2000亿的水平。

2. 借款期限短

网贷之家的数据显示, P2P的平均借款时间一般都在1年以内,但有逐步延长的趋势。2016年平均借款期限为7.78月, 2017年则增加到9.16月,2018年1~4月的期限则超过10个月。 由于 P2P 网贷行业借款期限较短,属于短期借款,这正好解决了小微企业短期融资难的问题。 传统金融中,小微企业在银行借款时,银行希望将风险降到最低,因此需要企业提供较为完整的信息和材料,并通过银行内部的层层把关,进而对企业的信用和偿还能力进行评估,这就使得小微客户在银行的短期融资期限加长。 P2P 网贷则与传统金融不同,P2P融资仅仅通过 P2P 平台的审核企业就可以成功发布借款标的,简单快捷的特点很好的解决了小微客户的融资期限短的要求。

3. 贷款金额小

从2018年4月份的数据来看,以借款人数排名前三的拍拍贷、洋钱罐和爱钱进,人均借款额分别是3700元、2900元、8500元,均在1万以内。

4. 参与人数众多

从2014年到2017年,P2P网贷无论出借人还是借款人,均出现了迅猛的增长。 出借人数,从2014年1月的17.2万,到2015年4月即突破了百万大关。而借款人从2014年1月不足4万,到2016年6月突破100万。 在2017年11月达到高峰期,借款人达到520万,出借人达到454万。此后人数有所回落,也仍都维持在400万左右的规模。

5. 回报丰厚

从2018年4月份的数据来看,以借款人数排名前三的拍拍贷、洋钱罐和爱钱进,平均年收益率都超过了10%。 而同期银行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2.75%, 余额宝利率不到4%。 丰厚的回报也是导致P2P平台人气不减的一个重要因素。

P2P 网贷参与人数的迅速增加,侧面表现出大众对 P2P 网贷的接受和认可程度。 虽然在2016年,P2P 网贷平台跑路事件的频发,P2P 网贷曾一度被打上了“不安全”的标签,但是随着整个行业的发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P2P网贷整个行业也逐步回归健康的发展轨道。 托管制度的建立以及人们对 P2P 行业的认知上升,都使得资金更安全,从而也为更多的投资者带来的丰厚的回报,也使得众多小微客户获得融资的机会。

四、P2P监管政策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P2P行业健康发展壮大的保障。在2007年P2P刚出现时,国内还没有针对此行业的具体的法律法规,网贷行业呈现出“无门槛、无标准、无监管”的三无状态,市场及其混乱。 其中e租宝案是国内P2P发展史上不可能绕过的一个梦魇。 从2014年7月上线到2015年12月被查封仅仅在这一年半的时间里,范围就扩大到中国的31个省市区,非法吸收资金达500多亿元人民币,累计交易发生额多达700多亿元,约90万名的投资者造成了巨大损失。 该案件对P2P网络借贷行业甚至整个社会的影响都是非常巨大的。在e租宝事件之后,国家监管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监管政策,对净化网贷市场,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2014年4月21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P2P网贷划定了4条红线:

  1. 明确平台中介性质;
  2. 不得提供担保;
  3. 不得将资金归集做成资金池;
  4. 不得非法吸收公共资金。

2014年9月27日,中国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在“2014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与发展论坛”时,对《意见》内容做了更详细的分析,提出了P2P网贷行业监管的十大原则:

  1. P2P的发展要坚持业务本质,不得建资金池。
  2. 落实实名制原则,资金流向要清晰。
  3. P2P要清晰业务边界,区别于其他法定金融业务,打击冒名非法经营。
  4. P2P要有行业门槛。
  5. 贷款人和出借人的资金要进行第三方托管,不能以存管代替托管。
  6. P2P自身不担保,引入的担保机构要有资质,不能承担过多担保倍数。
  7. 要有明确的收费机制,力求长期的发展,不能盲目追求高收益。
  8. 应充分进行信息披露,既要披露自身和运营信息,也要进行风险提示。
  9. 要加强行业自律组织的建设、推动行业标准化和信息共享,打击伪P2P。
  10. 坚持小额化、普惠金融、支持个人和小微企业 。

在这基础上,银监会开始着手建立网贷的制度框架。

网贷行业“1+3”制度(1个办法,3个指引)框架基本搭建完成,初步形成较为完善的制度政策体系,进一步明确网贷行业规则,有效防范网贷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加快行业合规进程,实现网贷机构优胜劣汰,真正做到监管有法可依,行业有章可循。

那么在强监管要求下, P2P系统应该如何设计和运营? 我们将从P2P资金存管入手,分析合规的P2P业务流程和账户账务设计,以及P2P核心竞争力的提现——风控的设计,国内外典型的P2P公司情况。敬请关注后续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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