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企业的主要税收优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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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实质上是要满足3+2方面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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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提示】注意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

二、非居民企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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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有关行业的优惠

(一)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1. 软件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应税收入。
  2. 经认证的新办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3. 未享受优惠的规划布局重点软件生产企业,用10%税率的特殊政策。
  4. 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据实税前扣除(无限制比例)。
  5. 购进软件的企事业单位经核准,最短摊销期可为2年。
  6. 集成电路企业可享受上述软件企业优惠政策。
  7. 集成电路企业的生产设备折旧最短可为3年(经税务核准)。
  8. 投资额80亿、产品符合小于0.2微米条件的集成电路企业,减按15%的税率计征所得税,经营期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五免五减半”。
  9. 小于0.8微米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获利年度起“两免三减半”。
  10. 集成电路企业和封装企业的再投资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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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投资不满5年撤出投资的,追缴已退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关于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

  1.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2. 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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